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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之以财 裁之以法——北宋熙丰时期养育与约束并重的吏治体系改革》

北宋熙丰时期的吏治体系改革是一次国家经济能力扩充和吏治体系建设相辅相成的系统工程,其学理根源来自于王安石"饶之以财"、"约之以礼"和"裁之以法"的养士观念,而背后的经学基础则是《周礼》泉府"开阖敛散"之法。通过政府的顶端设计与规划,搭建良性循环的财政体系,将官吏纳入国家财富生产、汲取与再分配的大局中,采取向各级胥吏发放俸禄,并用严刑峻法进行约束,同时增设祠禄官作为官员的淘汰退出机制等种种手段,提高政府运营效率,增强其在经济中的统筹管理能力,降低总体管理的成本。其目标是通过吏治体系建设,使"公私一体",以法度匡正风俗,实现"吏士合一"的王道政治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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