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不是阴谋之说,但现代学者从辩证法的角度解释《老子》并不能洗脱其与阴谋说的联系,相反却潜在地为阴谋论提供了理论基础.彻底解决问题的关键是真正理解《老子》的理想人格,理解《老子》所包含的“有”、“无”和“正”、“反”两层对立关系.其中,“无”是《老子》无欲无知无德无我的、非社会的理想人格和精神自由,“有”与“无”相对而统摄“正”、“反”,辩证法分析只适用于“有”的层次、只适用于处理“正”“反”关系.而《老子》的价值追求是“无”,是“无”对“有”、对“正”“反”辩证循环的消解、抽离和超越.阴谋论和辩证法对《老子》思想的变异在于:它们都忽视了“无”的层面,而只关注“有”的层面;只看到“正”“反”的辩证转化,并加以利用,企图在其中树立《老子》的价值目标和行事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