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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靖如教授讲座:“进步儒学与当代社会”
发布日期:2017-04-13

受北京大学高等人文研究院的邀请,美国卫斯利安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古睿研究员安靖如先生于2017年4月7日晚在北京大学二教422以“进步儒学与当代社会”为题为北大师生带来了一场精彩的讲座。北京大学高等人文院执行副院长倪培民教授主持了本场讲座,北京大学哲学系干春松教授受邀作为点评嘉宾。

安教授首先介绍了提出“进步儒学”概念的背景,即儒学受到100多年的批评,为应对当代社会的变化和诸多挑战,必须“与时俱进”。儒学必须是顺应时代而不断变化的活的传统,而非僵死的不变的教条。我们不可能再回到过往,因而“进步儒学”必须批判性地承认与接纳现代性。安教授把能否实现“内圣外王”作为评判儒学“进步”的标准,这包涵三个方面:德性之发挥,制度之安排、压迫之批评。他以“夫妇有别”这一人伦作为例子重点展开,批评了当下儒家保守派要求妇女固守传统给她们规定的家庭责任,指出保守派的论证有三方面的问题:其一、他们所依据的自然差异并不“自然”,而只是社会的建构;其二、他们所依据的儒家经典的权威性应受到质疑,且对经典的解释存在很大歧义;其三、对人伦的合法性论证需要证据、研究,需要与其他工具性理由的平衡。从儒家立场出发评价人伦,最重要的标准是德性的发挥。否定同性婚姻的权利会导致在社会安排上对同性婚恋者的压迫,不利于德性发挥。安教授认为作为规范人伦的“礼”不应当固化为某种死的原则。他引用孟旦教授有关“自然的平等”的观念,强调儒家认为每个人在成圣的可能性上都是平等的。因而,“进步儒学”对人伦和礼教必须重新反思。在夫妻关系方面,应当实现平等和在互相关爱的基础之上实行有弹性的家庭分工。他最后总结道,“进步儒学”也可以容许和接纳同性婚姻。

干春松教授受邀为讲座做点评,他首先总结了安教授对儒学进步的必要性与合理性的论证,认为安教授从儒学面临的外部批评以及社会的巨大变迁而推论儒学必须相应“进步”的论证逻辑值得商榷。因为儒学作为价值追求,必须有某种价值担当,坚守某种不变的原则。尽管礼的形式可能顺应时代变化,但礼背后所包含的精神应当是不变的(如祭祀的形式变了,然而祭奠的精神还在,祭还在)。干教授指出,女权主义认为男女之别只是社会的建构而非自然,然而至少从生理层面来说男女之别是无法否定的。只不过现代人的“别”区别于古代人的“别”。因而,干教授认为安教授过于强调了“礼”的变化的一面,而忽视了“礼”中恒常不变的东西。他认为儒家不一定要成为女权主义者才可谓进步的,反而,儒学要在当下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中不随波逐流,成为某种不变的“常”的守护者。

安教授的报告和干春松老师促人深思的点评引发了大家积极踊跃的提问。在问答环节,同学们就传统社会女德的发挥与进步儒学论证逻辑的关系、女性在传统社会成圣的问题、以及内圣外王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如何实现等问题与安教授和干教授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两位教授对同学们的提问进行了详细的解答。讲座最后在大家的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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