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原载于《中国哲学与文化·第22辑》,亦为北京大学高等人文研究院“精神人文主义·云讲堂”第45讲主要内容,思路萌发于作者多年前拙文《刘蕺山“慎独”之学的建构──以〈中庸〉首章的诠释为中心》(《台湾哲学研究》第4期,2004年4月,页87–149),今再以更为清晰的问题意识与论证,参考学界研究成果重新思考论述之。又本文宣读于“中国哲学的实践关怀”工作坊(2023年3月24–25日,香港中文大学哲学系中国哲学与文化研究中心主办),承蒙与会学者的指正,郑宗义教授、吴震教授惠赐宝贵意见;论文修订时,蔡家和教授惠赐资料,李明辉教授、何建兴教授、林维杰教授、张文朝教授等惠赐修改建议,谨申谢忱。
“中研院”中国文哲研究所研究员
内容提要:
众所周知,以实践为优位的传统中国哲学,无论儒、释、道三教,都重视“功夫论”1,并关注实践主体以不同方式进行自我转化(self-transformation)与身心修炼。然而,降至20世纪初的中国哲学研究者,为回应西方哲学的挑战,传统的“体/用”或“本体论”/“功夫论”之思维型范(pattern)2隐没,而与传统中国哲学“本体论”相对译的“存有论”(ontology)乃成为中西哲学对诤的主战场。因此,不论面对西方哲学的冲击,或是作为现代学科化的哲学论述,传统中国哲学的“功夫论”研究,在现代的哲学知识体系中,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甚至被边缘化,难登所谓“哲学”的学术殿堂。
不过,近年来,中文学界的中国哲学研究,“功夫论”议题逐渐受到两岸三地学者的青睐3。此固然有后现代处境下针对西方哲学重理性思辨而予以“补偏救弊”之考虑,但也有来自中国哲学的实践优先性、活化中国哲学的内在要求。亦即,不少学者试图以传统中国哲学的功夫论为理论资源,将“功夫论”予以“主题化”(thematize),进行哲学的反思与理论的建构,使“功夫论”成为当代中国哲学的重要论域,得以进行客观的论述与评价。“功夫论”是否可以成为当代中国哲学的特色,俨然成为当代中国哲学的另一新议题,值得关注。
实则,中国哲学作为实践的智慧学,“功夫论”居于核心地位,与“哲学作为生活方式”(philosophy as a way of life)4的哲学古义(爱智慧)相通。1958年当代新儒家张君劢(1887–1969)、唐君毅(1909–1978)、徐复观(1904–1982)、牟宗三(1909–1995)发表《为中国文化敬告世界人士宣言:我们对中国学术研究及中国文化与世界文化前途之共同认识》时,即主张儒家的“心性之学”是中国学术思想之核心,此心性之学是通于人之内外生活与天人合一之枢纽所在,它通贯社会之伦理礼法、内心修养、宗教精神,及形上学等而一之5。笔者认为此宣言所强调的儒家“心性之学”,已经开启当代中国哲学重新探究儒家“功夫论”之先声。嗣后,牟宗三以“生命的学问”“内容真理”(intensional truth)来阐释中国哲学的普遍性(universality)。唐君毅也认为,中国哲学对真理的表达,着重“启发语言”(heuristic language)6。劳思光(1927–2012)更建议从中国哲学的“引导功能”(orientative function),使中国哲学成为“活的哲学”,并使中国传统的心性论转为现代化的型态7。这些前辈学者的洞见,蕴含中国哲学的实践关怀,对于当今如何哲学地思考中国哲学之“功夫论”(尤其是儒家功夫论),颇有助益。
值得注意的是,宋明理学作为儒家心性之学的高峰,有丰富的“本体论”与“功夫论”的理论资源,这是重探中国哲学“功夫论”的宝库。就宋明理学而言,“本体论”是讨论道德实践之所以可能的先验根据(或超越根据),此即心性论(或理气论);“功夫论”是讨论道德实践之下手问题,此即功夫入路8(亦含功夫次第)。二者不是理论与实践对立或隔绝的关系,而是体用的动态辩证与合一关系(体用一源)。在这个意义下,笔者认为,宋明理学的“功夫论”相应于“本体论”,属于“第一序功夫论”。然而,当今学者所欲重建的中国哲学之“功夫论”,则是试图以功夫的实践进路,哲学地建构一套具有理论效力(theoretical power),可以客观论证、评价的“功夫论”;亦即,作为“后设理论”(meta-theory)的“功夫论”,可谓“第二序功夫论”。“第一序功夫论”在宋明理学的开展中,呈现多样的面貌与型态;而当今学界所关切的“第二序功夫论”,则是一正在进行而尚未完成的功夫理论。有些学者甚至融合中西哲学,企图建构“功夫哲学”9,作为重建中国哲学的方案(project)。
本文之作,乃基于宋明理学“第一序功夫论”与当代中国哲学“第二序功夫论”之区分,由黄梨洲(宗羲,1610–1695)强调明代理学重视“宗旨”切入,以王阳明(守仁,1472–1528)“致良知”、刘蕺山(宗周,1578–1645)“慎独”之宗旨为例,分析理学家之 “宗旨”如何建构?如何论证?如何评价?亦即,透过黄梨洲“宗旨”概念之提出与启发,为当代中国哲学建构“第二序功夫论”提供理论资源10。
一
宗旨的提出
无庸置疑,本体论与功夫论是宋明理学的重点所在,降至阳明学更为凸显,故王阳明高足王龙溪(畿,1498–1583)就说:“自先师提出本体、工夫,人人皆能谈本体、说工夫。”11显然地,人人皆能谈论的“本体”或“功夫”,并非概念的戏论或抽象的思辨,而是人人可以体证的“本体”,人人可做的“功夫”。这样的学问,必须透过一生不懈的努力,以道德实践的“体知”(knowing as a transformative act)12进路而予以辨明与融会。然而,在现代的学术处境与论述脉络下,如何清晰地以学术语言来表达宋明理学家所体证的功夫论,及其丰富的实践智慧学,并不容易。但这并不意谓宋明理学的“功夫论”仅是个人主观的“自由心证”或“各说各话”,既无客观性,也无从评价。因为,黄梨洲论及明代理学,特别标举“宗旨”,就凸显理学家的功夫论、本体论都可以得到客观的评价,实有深意存焉,此对我们思考“第二序功夫论”有所启发。
“宗旨”一词虽见于晋、唐之际,后被禅宗大量使用,意谓各宗之旨趣13。但降至明代中叶阳明学兴起后,“宗旨”成为明代理学重要的概念,具有独特的学术意义。如阳明讲学一论及义理关键处,常勉其弟子“识得我立言宗旨”14;而阳明后学千岩竞秀,于致良知教各有所得,也各“立宗旨”以体证师说15。如此众声喧哗的思想图像,意谓学术思想的多元并陈,虽然引发王门内外激烈的学术论辩,却也是阳明后学讲学论道的特色。诚如阳明后学胡瀚所言:“宋儒学尚分别,故勤注疏;明儒学尚浑成,故立宗旨。”16尽管明末清初学者对于明代理学家“立宗旨”(标宗旨)之风,褒贬不一17,但黄梨洲却给予“宗旨”正面而积极的评价,并赋予新意。
二
宗旨的分析
明代理学所谓的“宗旨”,就表层的意义而言,是指凭一本或两本书,或凭一句或两句话,甚至只拈一字或二、三字来作为宗主或学的。如王阳明拈“致良知”三字、刘蕺山提“诚意”(慎独)二字,俱是“宗旨”,以表示终久大之易简工夫18。然而,黄梨洲所谓的“宗旨”,是指理学家的“核心思想”,既谈“本体”,也说“功夫”,更具有思想的统摄与定向作用。黄梨洲于《明儒学案发凡》说道:
大凡学有宗旨,是其人之得力处,亦是学者之入门处。天下之义理无穷,苟非定以一二字,如何约之,使其在我。故讲学而无宗旨,即有嘉言,是无头绪之乱丝也。学者而不能得其人之宗旨,即读其书,亦犹张骞初至大夏,不能得月氏要领也。是编分别宗旨,如灯取影,杜牧之曰:“丸之走盘,横斜圆直,不可尽知。其必可知者,知是丸不能出于盘也。”夫宗旨亦若是而已矣。19
又《黄梨洲先生原序》亦云:
羲为《明儒学案》,上下诸先生,深浅各得,醇疵互见,要皆功力所至,竭其心之万殊者,而后成家,未尝以懵懂精神冒人糟粕。于是为之分源别派,使其宗旨历然,由是而之焉,故圣人之耳目也。20
黄梨洲编著《明儒学案》特别强调“宗旨”之必要,正显示他很清楚地意识到,理学家之“讲学”来自功夫的实践关怀,并非空谈,所谓“修德而后可讲学”21。在这个意义下,“宗旨”成为讲学的枢纽,可分析如下:
其一,“宗旨”是理学家一生精神与学术之所在,是理学家之“得力处”与学者理解理学家思想的“入门处”,这是从实践关怀或主观面来说,此是宗旨的实践意涵。而修德的“得力处”意谓对本体的印证或体证,“入门处”则是修德的功夫入路。据此,明儒立“宗旨”,多偏向功夫所得,如王阳明之宗旨为“致良知”、湛甘泉(若水,1466–1560)之宗旨为“随处体认天理”、聂双江(豹,1487–1563)之宗旨为“归寂”、刘蕺山之宗旨为“慎独”等。但细绎之,宗旨已含对本体与功夫的理解,故“良知”为本体,“致(良知)”为功夫;“天理”为本体,“随处体认(天理)”为功夫;“寂”为本体,“归(寂)”为功夫;“独”为本体,“慎(独)”为功夫。显然地,“宗旨”字面上多指功夫,实则“本体”与“功夫”双彰。就此而言,“宗旨”不只是反映简易功夫,还蕴含丰富的本体意涵。
其二,理学家讲学之所以需要“宗旨”,显示本体与功夫的探究,有其客观的学术意义,此是宗旨的理论意涵。诚如黄梨洲所言,《明儒学案》诸学者之学术,虽深浅、醇疵不同,但皆诸学者修德体道之所得,而后成一家之言,他们“未尝以懵懂精神冒人糟粕”。就此而言,“学问之道,以各人自用得着者为真”22,诸学者“有一偏之见,有相反之论”,但皆有客观意义,“学者于其不同处,正宜着眼理会”23。据此,“宗旨”揭示学术思想的开放性与客观意义。最明显的例子是,阳明后学对于“致良知”宗旨的体证不同,遂发展出各自诠释“致良知”的宗旨,如王龙溪之“四无”、季彭山(本,1485–1563)之“龙惕”、邹东廓(守益,1491–1562)之“戒惧慎独”、聂双江之“归寂”、罗念庵(洪先,1504–1564)之“主静无欲”(收摄保聚)等。虽然阳明后学宗旨纷立,带来激烈的学术论辩,但在论辩中,学术的异同与客观性也随之揭示。
其三,理学家讲学诉诸“宗旨”,具有统摄学术思想与定向的作用,显示理学家修德所体证的义理世界,并非纷乱无序的嘉言或老生常谈之道德格言的抄录,而是有其内在的意义连结与逻辑性,是持之有故、言之成理,且终始条理的客观学术思想。藉由“宗旨”的统摄与定向作用,如“丸之走盘”,虽变化无穷,但“知是丸不能出于盘也”,亦即,讲学者学术思想有其内在逻辑与完备性,不会自相矛盾。同时,受教者也可以如同“张骞初至大夏”,“得月氏要领”,根据要领才易于进入并理解理学家的义理世界而有所受用。就此而言,“宗旨”并非只是型式(form),用来含括材料(matter)而已24,而是藉由“宗旨”,是讲学者与受教者双方的互动,揭示丰富的义理世界。犹有进者,“学有宗旨”意谓诸理学家的学术思想有其自身的独立性(独特性)与一致性,而非零散的议论,可以客观地进行检视。
其四,理学家一生的讲学多在功夫实践的历程中开展,故“宗旨”是可变的,也是多元的。黄梨洲指出:“诸先生学不一途,师门宗旨,或析之为数家,终身学术,每久之而一变。”25征诸王阳明前三变与后三变的学思历程,由“心即理”“知行合一”,最后统摄与定向于“致良知”。同样地,刘蕺山“始致力于主敬,中操功于慎独,而晚归本于诚意”26。这多变的宗旨,意谓学术思想与实践功夫的臻至圆熟,而非学术思想的裂变27。尤其阳明后学虽肯认“致良知”为师门宗旨,但因王门诸弟子体证领受之不同,析之为数家各有所得之“宗旨”。这样多元并列的阳明后学之“宗旨”,意谓各家宗旨都有同等的地位,也有相当的客观性,这样的学术思想并非定于一尊,也非趋于一元。据此,黄梨洲批评周海门(汝登,1547–1629)《圣学宗传》只反映“一人之宗旨”,而非“各家之宗旨”28。他也批评孙钟元(奇逢,1585–1675)《理学宗传》杂收诸家之言,未能得其“要领”,没有“宗旨”统摄可作客观的论断29。在黄梨洲看来,多元并列、亦可数变的“宗旨”,除反映理学家学术思想的历程与异同外,也隐含相同的宗旨或不同的宗旨之间,也能客观地甄别论断。
值得注意的是,当黄梨洲于《明儒学案》赋予“宗旨”的新意与丰富意涵时,“宗旨”成为评价明代理学家学术思想高下的重要概念,具有义理的评价功能。最明显的评价,在于黄梨洲对于其师刘蕺山的评价:
先生之学,以慎独为宗。儒者人人言慎独,唯先生始得其真。30
黄梨洲指出刘蕺山以“慎独”为宗旨,“慎独”是蕺山一生讲学的“得力处”与“入门处”。虽然蕺山为学有早、中、晚期的不同,但皆以“慎独”一以贯之。黄梨洲也客观地指出宋明理学家论及“慎独”者多矣,如程明道(颢,1032–1085)31、朱子(熹,1130–1200)32、王阳明都对“慎独”有所阐释33。而阳明后学虽尊崇“致良知”为师门宗旨,但在功夫论上,也逐渐重视“慎独”,如王龙溪34、季彭山35、聂双江36、王塘南(时槐,1522–1605)37、王一庵(栋,1503–1581)38 等都有“慎独”的相关体证与论述。甚至蕺山所推崇的孙淇澳(慎行,1564–1635)更著有《中庸慎独义》,阐发“慎独”之义39。因此,黄梨洲说“儒者人人言慎独”,洵非虚言,有其宋明理学史的客观脉络。然而,这些理学家对“慎独”的体证,不可谓不“真”切;他们对于“慎独”的论述(理解与诠释),也言之成理,不可谓不“真”实。然则,黄梨洲是在哪一个意义上评价蕺山“慎独”宗旨“始得其真”?是值得深思的。
二
宗旨的启发
01 本体论与功夫论的相互建构
承上所述,理学家立“宗旨”,虽多从功夫立论,但已经蕴含“本体论”的面向,而对卓然成家的理学家而言,其“宗旨”必然本体论、功夫论双彰,这就涉及本体论与功夫论的相互建构,这是“宗旨”的第一重启发。
依笔者之见,本体论与功夫论的相互建构,在阳明与阳明后学的相关论述中,特别以“体用一源”的义理架构来揭示。而阳明强调“本体功夫”,在宋明理学的功夫论的论述中,具有独特的意义与洞见40。亦即,阳明将功夫论的论述,从经验层的“对治”,提升至超越层的“立本”。在这个意义下,所谓“本体功夫”即是“本质的工夫”41,在心性之学中具有关键性的地位与优先性。
依据《传习录》下卷所载,阳明于正德九年(1521)于南昌回复弟子有关功夫有内外之困扰时,提及“本体功夫”:
功夫不离本体。本体原无内外,只为后来做功夫的分了内外,失其本体了。如今正要讲明功夫不要有内外,乃是本体功夫。(《传习录》下:204)
依据宋明理学家之共识,儒家的心性之学旨在“复其初”,恢复人之为人的“心”“性”,此乃人人本具的至善“本体”,亦是道德实践之所以可能的超越根据。诸理学家对于作为本体的心、性,因其体证不同,各有不同的论述,如“性即理”“心即理”“心统性情”“良知”“独体”等,都属于本体论。然而,人作为有限的存有者,在经验实然的层面(物交物则引之而已矣),心、性作为“本体”可能遮蔽,陷溺于情识物欲而不知返,乃至沦为万恶之渊薮,故有“功夫”之必要。人人可藉由道德实践的功夫入路或次第(步骤),恢复本体。同样地,诸理学家因其对本体的体证有别,所揭示的功夫入路或次第也不同。如朱子的“静时涵养、动时察识、敬贯动静”、李延平(1093–1163)的“观喜怒哀乐未发前气象”、陆象山(九渊,1139–1193)的“先立其大”、杨慈湖(简,1141–1226)之“不起意”、陈白沙(献章,1428–1500)之“静中养出端倪”、阳明之“致良知”等,都属于功夫论。因此,从实践上说,功夫之必要,在于本体之遮蔽;而本体之复,必得有功夫之实践。就理论上言,本体为功夫奠基,不识本体,功夫也无所依循。在这个意义下,本体与功夫在逻辑上相互涵蕴(implication),而本体论与功夫论并非对立的矛盾 (contradictory)关系,二者在理论上相应一致,二者也相互建构,此即阳明所言“功夫不离本体”,当然此命题也包含“本体不离功夫”。
当阳明指出“功夫不离本体”时,乃针对功夫有内外、动静二分的批判。征诸《传习录》所载,多针对朱子功夫论而发。如朱子于本体论(心性论)主张“理气不离不杂”“心统性情”,“心、性有别”,故相应的功夫论则是静时涵养(内),动时察识(外),敬贯动静内外。这样的功夫,虽然有入路、有步骤可循,固然可称为“功夫”,但对阳明而言,并非“本体功夫”。由于朱子析心与理为二,必须添一“敬”字来贯动静、内外,功夫乃有间断。有鉴于此,阳明必须扭转朱子的本体论(心性论),讲明“心即理”,良知是“天理自然明觉发见处”(《传习录》中:189),良知作为本体,“本体原无内外”,所谓:“未发之中,即良知也,无前后内外,而浑然一体者也。有事、无事可以言动、静,而良知无分于有事、无事也;寂然、感通可以言动、静,而良知无分于寂然、感通也。动、静者,所遇之时;心之本体,固无分于动、静也。”(《传习录》中:157)在阳明看来,就因为后儒未能讲明本体,故功夫乃有动静、内外、寂感、有事无事、前后之分,于是有涵养、省察、格物、穷理等功夫。这些功夫并非不重要,但从阳明良知本体的讲明来看,都不是“本体功夫”,只能是“助缘的工夫”,因这些功夫都是从经验层来对治的后天功夫,而非在超越层的良知本体上做功夫。对比之下,所谓“本体功夫”就是“合于本体的功夫”,亦即,“良知本体”无动/静、内/外、寂/感、有事/无事、前/后,原是“妙用无息”“常体不易”,故“致良知功夫”,也是无动静、内外、寂感、前后之分(《传习录》中:157)。换言之,阳明标举的“本体功夫”乃“从先天开工夫” ,将良知本体“复得完完全全,无少亏欠”(《传习录》下:261)。42在阳明之前,诸理学家所谓的“功夫”,可以泛指一切有助于道德实践的方法,未能清楚地意识到“本体功夫”。但阳明却对“功夫”有更深入的体证,必须“合着本体”,才可称为“功夫”,此即是“本体功夫”。换言之,因阳明提出“本体功夫”这一概念,开启本体与功夫辩证43发展的义理深度,这是阳明功夫论的洞见!
实则,阳明“本体功夫”的诠释,也见于阳明弟子朱得之所纪录的《稽山承语》:
合着本体,方是工夫;做得工夫,方是本体。
又曰:“做得工夫,方见本体。”
又曰:“做工夫的,便是本体。”44
第一句前半句“合着本体,方是工夫”之“工夫”即是“本体功夫”,意谓合于本体的功夫。第一句后半句“做得工夫”,是指在良知本体上做功夫(本体功夫),此不同于意念的对治,而是良知本体的自觉、自知、自证、自致其自身,从某个意义上,可说是“以良知致良知”。“本体功夫”之所以可能,唯依良知本体的力量,别无他法。所谓“做得工夫(本体功夫),方是本体”、第三句“做工夫(本体功夫)的,便是本体”,亦是此义。另从“本体功夫”的开展来说,唯有藉此“本体功夫”,才能“见”(识认)良知“本体”,此即第二句“做得工夫(本体功夫),方见本体”之义。也可以说,若不是做“本体功夫”,即无法见本体。如此一来,阳明致良知功夫,是以“本体功夫”为关键、为优先,此是先天立体(立本体)的功夫,此一功夫论议题,在阳明后学对于“第一义功夫”(究竟功夫)的体证与探究中得以开展。
事实上,阳明所谓的“本体功夫”,即是阳明后学所谓的“第一义功夫”或“先天之学”。由于“致良知”端赖“本体功夫”,故阳明后学将“致良知”转而为“悟良知(本体)”45,是以王龙溪乃谓:“君子之学,贵于得悟,悟门不开,无以证学。”46 此一说法,可说本于阳明“乃若致知,则存乎心悟”47之言,是阳明后学的共识48。对于如何做“本体功夫”而“悟良知(本体)”,阳明后学大抵发展出两种功夫型态。一是“悟本体即功夫”,王龙溪、罗近溪(汝芳,1515–1588)属之;一是“由功夫以悟本体”,钱绪山(德洪,1496–1574)、邹东廓、聂双江、罗念庵属之。此两种功夫型态都是以“悟(良知)本体”为第一义功夫,其相异处在于前者为“顿入”(即本体为功夫),后者为“渐入”(用功夫以复本体)。此两种功夫型态不是对立的,因就“悟本体”言,皆须顿入(由“本体功夫”见“良知本体”),顿入才能识得本体以起功夫(承体起用)。因此,就阳明与阳明后学而言,“本体”(良知本体)与“功夫”(本体功夫)的辩证开展,正如王龙溪所言:“理乘顿悟,事属渐修;悟以启修,修以征悟。”49由“即本体为功夫”(悟)⇄“用功夫以复本体”(修)进行双向动态的体证(证体),臻至“即本体即功夫”“即功夫即本体”的“本体与功夫合一”之境界。这即是由阳明“本体功夫”所开展的本体论与功夫论之相互建构。若此“悟以启修”“修以征悟”的双向动态地辩证过程一有间断,则亦无“致良知”功夫可言,本体论与功夫论将割裂而断为两橛。
此外,阳明后学欧阳南野(德,1496–1554),对于阳明“本体功夫”也有善解,且针对阳明后学功夫论的分歧,也甄别“本体”“功夫”“效验”的不同与关联。欧阳南野说道:
窃意本体、功夫、效验,诚不可混。然本体是功夫样子,效验是功夫证应。良知本戒慎不睹、恐惧不闻,无自欺而恒自慊。功夫亦须戒慎恐惧,无自欺而恒自慊。果能戒慎恐惧,无自欺而恒自慊,即是效验矣。〔……〕良知本无少偏倚乖戾,无内外、先后、动静,而浑然一体。功夫亦须无偏倚乖戾,无内外、先后、动静,而浑然一体。果能无偏倚乖戾,无内外、先后、动静,而浑然一体,即是效验矣。故不用功夫,即是不循本体;功夫不合本体,即不是本体功夫;用功不能得效,亦即是不曾用功。故用功以本体作样子,以效验作证应,而不可遂以本体、效验作功夫。以本体、效验作功夫,是谓知能自致也。感应变化,固皆良知之物,而不可遂以感应变化作功夫。以感应变化作功夫,是谓物之自格也。则是道能弘人,非人弘道也。此岂惟着在支节,脱却本原而已耶? 50
欧阳南野以“功夫”为核心,将“本体”“效验”予以连结,做了精准的掌握。析言之,欧阳南野所谓“本体是功夫的样子”,一方面本于阳明所言“合着本体,方是工夫”,亦即,功夫必定是“本体功夫”;反之,若功夫不合本体,就不是“本体功夫”。另一方面也显示“本体功夫”端赖良知本体之自觉、自知、自致、自证之力量,故“做得工夫”(本体功夫),“方是本体”(便是本体);也可以说,唯有做得本体功夫,才见(识认)本体。据此,欧阳南野所谓“功夫”必是指“本体功夫”,且“本体”与“功夫”(本体功夫)也必相应一致。欧阳南野的举例,明白易懂,从本体言,“良知本戒慎不睹、恐惧不闻,无自欺而恒自慊”;就功夫(本体功夫)说,“功夫亦须戒慎恐惧,无自欺而恒自慊”。而功夫(本体功夫)的证应,则从功夫实践后的效验之来检证,故云“果能戒慎恐惧,无自欺而恒自慊”,即是“效验”。换言之,“功夫”(本体功夫)是道德实践的关键,一方面“功夫”要以先天超越的“本体”为根据,功夫才不会偏离走作;另一方面“功夫”要从具体经验世界的“效验”来检证而得以落实。类比地说,“本体”是“功夫”之因地,“效验”是“功夫”之果地。作为因地之“本体”呈现良知本体自身之圆满性,而作为果地之“效验”则显示致良知功夫之境界,亦是圆满的。故真正的着力处、入手处,唯有“功夫”,且此功夫是在本体与功夫的相互建构中动态地、辩证地、螺旋式地向上而臻至一体的圆熟化境。在这个意义下,欧阳南野针对阳明后学诸多功夫论,特别告诫:不可以本体、效验做功夫。
实则,本体与功夫的相互建构,必臻至本体与功夫的合一,此谓“体用一源”。我们可藉由欧阳南野所举的“良知本戒慎不睹、恐惧不闻〔……〕。功夫亦须戒慎恐惧”为例再申论之。《中庸》言“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乃指用功夫于须臾不可离之“道”,道为本体,故良知亦是不可睹闻又不可须臾离也之本体,故阳明乃谓:“盖不睹不闻,是良知本体。戒慎恐惧,是致良知的工夫。”(《传习录》下:329)而从“做得工夫的,便是本体”来说,“能戒慎恐惧者是良知”(《传习录》中:159),就此而言,“戒慎恐惧”也是良知本有的“良能”,用以表示良知本体之“用”。如是,“不睹不闻”即是良知之“体”,“戒慎恐惧”即是良知之“用”,此乃良知本体之“体用一源”、即体即用、即用即体。据此,“戒慎恐惧”也可从良知本体之“用”来理解,意谓“良知原是精精明明的”(《传习录》下:291)。在这个意义下,良知本体之“戒慎恐惧”,即是良知本体自身即能涌现“明觉”“精察”“精明”之能(力量)。故对欧阳南野而言,“不睹不闻”(体)、“戒慎恐惧”(用)都可以指涉良知本体,所谓“良知本戒慎不睹、恐惧不闻”。因此,相应于良知本体的“戒慎恐惧”功夫,就不是泛指对某一对象的心理状态或情绪反应,而是相应于良知本体的“明觉”“精察”“精明”之用,让心灵保持高度注意力、明察力、唤醒力51的功夫,若用宋明理学的功夫术语来说,“戒慎恐惧”功夫,就是“敬”功夫,以此功夫而复良知本体的自然之用。换言之,“戒慎恐惧”可就良知本体而言,也可以就功夫来说。同样地,“不睹不闻”意谓良知本体无声无臭,超越睹闻;同时也意谓“功夫”也应“不睹不闻”,此功夫即是“未尝致纤毫之力”的功夫,亦是“无功夫的功夫”。总之,“不睹不闻”“戒慎恐惧”都可以就本体与功夫两面来理解。
不过,一旦“戒慎恐惧”功夫臻至纯熟后,阳明再启发弟子领会“戒慎恐惧是本体,不睹不闻是功夫”,当然也引发门人黄五岳(省曾)的困惑。《传习录》下卷记载:
问:“‘不睹不闻’是说本体,‘戒愼恐惧’是说功夫否?”先生曰:“此处须信得本体原是不睹不闻的,亦原是戒愼恐惧的;戒愼恐惧不曾在不睹不闻上加得些子。见得真时,便谓戒愼恐惧是本体,不睹不闻是功夫亦得。”(《传习录》下:266)
门人之问,原本阳明之说,较易理解与领会。但阳明之回答,又在本体与功夫的相互建构中予以深化。阳明回答的“此处须信得本体原是不睹不闻的,亦原是戒愼恐惧的”,显然是顺弟子“戒慎恐惧”之功夫,而使其信得(悟得、见得)良知本体之“体用一源”(良知是不睹不闻之体,也是戒慎恐惧之用),此就“本体”深化而言。对本体的深化也引导“功夫”的精微纯熟,故“戒愼恐惧不曾在不睹不闻上加得些子”是指“戒慎恐惧”之功夫乃“顺其良知之发用,还他良知本色”(《传习录》下:269),所谓:“只顺其天则自然,就是功夫。”(《传习录》下:270)如此一来,“戒慎恐惧”之功夫,亦可谓“不睹不闻”之功夫。这样“不睹不闻”的功夫,是在“见得真时”进一步对功夫的深化,也是“勿忘、勿助长”“未尝致纤毫之力”52的功夫。相对于“戒慎恐惧”功夫之勉强,“不睹不闻”功夫则是以“戒慎恐惧”功夫为入路,“久久成熟后,则不须着力,不待防检,而真性自不息矣”(《传习录》下:329)的自然功夫53。臻至此自然功夫,不论“戒慎恐惧”功夫或“不睹不闻”功夫,俱不着相,也不落空,而是“即本体即功夫”“即功夫即本体”“本体与功夫合一”,也是“体(本体)用(功夫)一源”。
从阳明、欧阳南野对于良知本体“不睹不闻”,致良知功夫“戒慎恐惧”的不离、相互建构的体用思维中,诉诸的是实践功夫的辩证,而非语言概念的玄妙,由此而揭示层层深化的本体论与功夫论。我们可以藉由阳明论及“敬畏”与“洒脱”再申此义:
君子之所谓敬畏者,非有所恐惧忧患之谓也,乃戒慎不睹,恐惧不闻之谓耳。君子之所谓洒脱者,非旷荡放逸,纵情肆意之谓也,乃其心体不累于欲,无入而不自得之谓耳。54
讨论至此,阳明所谓“戒慎恐惧”功夫即是“敬畏”,即是时时以专注力、警惕力使良知本体涌现其精明、明觉之力量;“不睹不闻”功夫即是“洒脱”,使良知本体(心体)不累于欲而无入而不自得。据此,“敬畏”(戒慎恐惧)与“洒脱”(不睹不闻)都是超越层的“本体功夫”,敬畏中有洒脱,洒脱中有敬畏,二者异名同实而不对立,俱是“致良知”功夫55。犹有进者,以往类似相对的功夫(如存养/省察、致中/致和等),都在本体与功夫的相互建构与实践辩证中合而为一,体用一源,此即是阳明紧扣“本体功夫”之功夫论的特色及其启发。
02 宗旨与经典诠释的相互建构
相对于黄梨洲“宗旨”概念所蕴含的“本体论与功夫论的相互建构”,笔者认为,理学家“宗旨”的建立也与其“经典诠释”密切相关。亦即,理学家之“宗旨”与其“经典诠释”,二者也是相互建构的。这是“宗旨”的第二重启发。
不同于西方哲学家大多独立建构哲学理论的思辨理性传统,宋明理学家在儒学“述而不作”的传统下,是以“圣人之学”或“道”(内容真理)的追求者、体现者自期。他们在实践关怀下,往往藉由经典诠释,来阐述自家的学术思想,以成一家之言。若从大多数宋明理学家的学思历程来看,功夫实践的关怀为首出,如朱熹之参究中和问题,阳明之格竹子、龙场悟道,都是例证。就在功夫的探索力践中,进而诉诸经典诠释的索解,以印证圣人之学,从而提出自家学术思想作为“宗旨”,这一过程犹如“六经注我”,意谓六经作为经典,有其客观性,每一位寻求经典真理的诠释者,都能在经典中探求普遍客观的真理。又一旦“宗旨”确立后,理学家又以其“宗旨”(核心思想)来诠释经典,以彰显其所体证的圣人之学的普遍性,就此而言,此一过程如同“我注六经”,意谓六经作为经典,其客观性真理需透过诠释者主观的揭示56。换言之,理学家之“宗旨”与“经典诠释”是相互建构的。相较于汉、唐诸儒的训诂、注疏之学,同样是解说经义,却多了理论建构的高度与道德形上学的向度。
在宋明理学家看来,“经典”是记载“圣人之学”的卓越文本,而“圣人之学”则意谓天道的开显与人道的完成,“圣人之学”是“道”(内容真理)的圆满体现。故“经典”“圣人之学”“道”三者在诠释、理解与实践上有共构关系。其中,“经典”之所以具权威性、普遍性,“圣人之学”之所以值得追求,就在于“经典载道”“圣人体道”,亦即,“道”是“经典”与“圣人之学”的核心价值所在。因此,“人能弘道,非道弘人”,“经典”→“圣人之学”→“道”是宋明理学家藉由下学上达的“证道”之路,具有功夫实践的意涵。
从经典诠释的角度来看,理学家作为“诠释者”(解经者),当他们面对“经典”时,“经典”地位高于“诠释者”,如同朱熹所言:“圣经字若个主人,解者犹若奴仆。”57这并非指“诠释者”的自我矮化,而是强调“经典”总比“诠释者”承载更多、更丰富的意义,“经典”(卓越文本)高于“诠释者”(自我)。同样地,就“圣人之学”作为“道”的具体而微之显现,“道”的价值位阶高于“圣人之学”;而从“经典”作为“圣人之学”的记载,则必须透过语言文字来传递,故“圣人之学”的价值位阶高于“经典”。如同刘蕺山所言:“若只是讲解文义,纵将夫子一生面目满盘画出,何益吾事?”58虽然如此,圣人所体现之“道”,不是抽离百姓而孤悬的抽象真理,而是与主体生命相关的内容真理,必须透过“诠释者”(解经者)的理解、诠释与体验,方能显示出来。在这个意义下,对于理学家而言,经典诠释有其必要性,从文义的注解到整体身心的浸润体验,都有功夫实践的意义。诚如朱子所言:“圣人言语本是明白,不须解说,只为学者看不见,所以做出注解与学者省一半力。”59又说:“若不从文字上做工夫,又茫然不知下手处。若是字字而求,句句而论,不必身心着切体认,则又无所益。”60由此可见,“经典诠释”之于理学家,是一种浸透身心的(pervasive)、整体性的(holistic)过程,意味着自我理解与真理体证的不断深化,本身就是实践的智慧学。如同阳明所言:“义理无定在,无穷尽。〔……〕再言之十年,二十年,五十年,未有止也。”(《传习录》上:22)
经由上述“道”“圣人之学”“经典”与“诠释者”相互关系的分析,可以得知,对于“道”或“圣人之学”的整体意义世界的期待与实践承诺,是引导宋明理学诠释经典的前提条件。作为经典“诠释者”的理学家,是“道”“圣人之学”“经典”三者之内容真理的探求者与体现者,他们在经典诠释时虽需要虚其心与经典对话,但仍具有积极主动的地位。因此,理学家“宗旨”的提出,亦即意谓其“经典诠释”与自身理论建构的完成,故理学家之“宗旨”与其“经典诠释”是相互建构的。
兹以阳明为例,在他长期对朱子格物穷理以求圣人之道的深究体验中,遭到数度的挫败而无所得,找不到功夫入路,甚至怀疑“圣人必可学而至”。直到居夷处困,龙场悟道才体认:“始知圣人之道,吾性自足,向之求理于事者误也。”随即证诸经典(五经),“乃以默记五经之言证之,莫不吻合,因著《五经臆说》”61。嗣后,因功夫入路的转向,阳明也对本体有新的体验与论述。从默坐澄心、知行合一诸功夫之琢磨精进,直至揭示“致良知”为“宗旨”,才建构完足的理论体系。虽然“良知”概念,出自《孟子》,但阳明却赋予“良知”本体论的丰富意涵;而“致良知”功夫,对阳明而言,实指《大学》的“致知”。而从《传习录》上卷首则所涉及对《大学》“在亲民”的诠释,直至三易其稿的《大学古本序》,晚年的《大学问》、“四句教”,阳明的“致良知”宗旨,是凭借古本《大学》而立论的。同时,阳明也以其“致知”(致良知)为主,对《大学》三纲八目,赋予全新的解释。
值得注意的是,随阳明“自觉学益精,工夫益简易”,乃越过有形的“经典”,以“致良知”功夫,直契圣人之心而证“道”,这是以功夫来保证经典的客观性、普遍性。阳明坚信其“致良知”宗旨,可以统摄他对儒家经典的诠释。如阳明以“良知”来诠释《易》而言:“良知即是《易》。‘其为道也屡迁,变动不居,周流六虚,上下无常,刚柔相易,不可为典要,惟变所适’,此知如何捉摸得?见得透时,便是圣人。”(《传习录》下:340)他也以“体用一源”的义理架构来诠释《周易》62。又阳明除以“致良知”来诠释《中庸》“戒慎恐惧”“不睹不闻”外,还以“致良知”诠释《中庸》“学、问、思、辨、行”,所谓:“夫学问思辨笃行之功,〔……〕亦不过致吾心之良知而已。”(《传习录》中:136)而阳明弟子的功夫实践,也经由经典诠释的印证来向阳明请益,故阳明于《答欧阳崇一》就以“致良知”来诠释《孟子》而言:“孟子言‘必有事焉’,则君子之学,终身只是集义一事。〔……〕故集义亦只是致良知。”(《传习录》中:170)甚至阳明辞世前《答聂文蔚》(第二书)的绝笔书也以“致良知”来诠释《孟子》的“必有事焉”“勿忘勿助”“集义”,并清楚地揭示:“夫必有事焉,只是集义。集义只是致良知。说集义则一时未见头脑,说致良知即当下便有实地步可用工。”(《传习录》中:187)显然地,从阳明追求圣人之学的功夫关怀,到他龙场悟道,直至提揭“致良知”宗旨,我们看到“宗旨”与“经典诠释”的相互建构,以及经典诠释与功夫实践的密切关联。
然而,相对于朱熹的经典诠释,陆、王心学的“经典诠释”特别凸显“诠释者”作为经典诠释的体现者之功夫论的实践面向,及其主动性(自主性)。阳明针对弟子陆澄“看书不能明”的问题,回答道:
此只是在文义上穿求,故不明如此。〔……〕须于心体上用功,凡明不得,行不去,须反在自心体上体当即可通。盖《四书》、《五经》不过说这心体,这心体即所谓道。心体明即是道明,更无二。此是为学头脑处。(《传习录》上:31)
显然地,阳明认为经典乃透过文字文义记载心体(本体、道)的丰富意涵而传诸世,故在诠释经典时,文义的理解还须诉诸心体上用功,才能体现经典、活化经典。经典诠释不只是文义的理解,而是主体身心全然的体验与体认。换言之,“经典”是由功夫而彰显其意义世界,此即阳明所言:“只致良知,虽千经万典,异端曲学,如执权衡,天下轻重莫逃焉,更不必支分句析,以知解接人也。”63
阳明晚年(1524)讲学于稽山书院时就宣称:
经,常道也。〔……〕六经者非他,吾心之常道也。故《易》也者,志吾心之阴阳消息者也;《书》也者,志吾心之纪纲政事者也;《诗》也者,志吾心之歌咏性情者也;《礼》也者,志吾心之条理节文者也;《乐》也者,志吾心之欣喜和平者也;《春秋》也者,志吾心之诚伪邪正者也。君子之于六经也,求之吾心之阴阳消息而时行焉,所以尊《易》也;求之吾心之纪纲政事而时施焉,所以尊《书》也;求之吾心之歌咏性情而时发焉,所以尊《诗》也;求之吾心之条理节文而时着焉,所以尊《礼》也;求吾心之欣喜和平而时生焉,所以尊《乐》也;求吾心之诚伪邪正而时辩焉,所以尊《春秋》也。64
在阳明看来,六经的价值在于记载吾心之常道,“经典诠释”当求诸“吾心”,以“致良知”功夫印证经典的恒常性、普遍性、权威性。故云:“六经者,吾心之记籍也,而六经之实则具于吾心。”65这样的经典诠释,就是“我注六经”,而注六经之“我”不是主观的小我之见,而是“圣圣相传只此心”的大我之心,当然有普遍性。
因此,当阳明确立“致良知”宗旨后,“六经注我”的经典诠释之客观性,也可能因功夫纯熟,推至极端,而越过有形的“经典”而直探圣人之心、圣人之学、圣人之道。阳明甚至说道:
得鱼而忘筌,醪尽而糟粕弃之。鱼、醪之未得,而曰是筌与糟粕也,鱼与醪终不可得矣。《五经》,圣人之学具焉。然自其已闻者而言之,其于道也,亦筌与糟粕耳。66
举凡《四书》、《五经》、《六经》等经典,虽使圣人之学的记载得以保存流传,但阳明并未赋予“经典”以绝对的价值。在“道”⇄“圣人之学”⇄“经典”⇄“诠释者”的诠释之圜中,对阳明而言,“致良知”纯熟后,也可能“得鱼忘筌”,“经典”作为得道之“筌”,甚至可以说是指引的工具,必须“得之而忘之”。阳明这样经典诠释的立场,与其说他极端、主观,不如说他强调的是功夫论的实践面向。当然也可以引伸说,面对经典而不于良知心体上用功,经典亦是筌与糟粕而已。
如同阳明的“致良知”宗旨与“经典诠释”的相互建构,刘蕺山的“慎独”宗旨与经典诠释的关系亦然。黄梨洲曾指出:“先师子刘子于《大学》有统义,于《中庸》有慎独义,于《论语》有《学案》,皆其微言所寄。”67据此,蕺山之学虽以“慎独”为宗旨,却未忽略对儒家经典的诠释与参究。甚至可以说,他原基于功夫的实践关怀,从诠释儒家经典得出“慎独”为功夫下手处,并提出“慎独”宗旨,再进而以此“慎独”宗旨来统摄儒家经典之常道。这是蕺山“慎独”宗旨与经典诠释的相互建构。
值得注意的是,“慎独”一词均出自《中庸》首章与《大学·诚意》章,但在蕺山之前的宋明理学家,并未将两部经典的“慎独”概念与义理统合为一个独特的思想体系──慎独之学,呈现哲学的原创性。征诸蕺山《年谱》的记载,他于五十四岁揭示慎独之旨后,五十九岁“始以《大学》诚意、《中庸》已未发之说示学者”,并宣称:
《大学》首揭三纲,表人心之道体。次详八目,示精一之全功。而执中之义已蕴于此矣。至子思直指喜怒哀乐谓之中,阐尧、舜以来相传之意。其言未发之中,即意诚之真体段,故皆以“慎独”为本教。乃知《学》、《庸》二书相为表里,示后人以入道指诀。 68
蕺山认为《大学》与《中庸》相为表里,《大学》“诚意”之“意”即是《中庸》之“未发之中”,意谓“本体”;《大学》之“诚意”,《中庸》之“慎独”,其义相同,均指“功夫”。据此,“慎独”为宗旨、为本教,是“入道指诀”,功夫入手处。蕺山这样的经典诠释,不同于朱子与阳明,他批评阳明以孟子的义理来诠释《大学》,终属牵强69,且多次论及“《中庸》原是《大学》注疏”70的诠释进路,主张《大学》的义理是要根据《中庸》的义理加以疏解与诠释。换言之,蕺山将《中庸》首章的“慎独”义与《大学》诚意章的“慎独”义互释,建构严密而浑无罅缝的理论。
蕺山不仅绾合《大学》与《中庸》的经典诠释而揭示“慎独”宗旨,他还以此宗旨,统摄儒家经典的意义世界:
《大学》之道,“慎独”而已矣;《中庸》之道,“慎独”而已矣;《论》、《孟》、六经之道,“慎独”而已矣。71
蕺山与阳明一样,以自家的功夫来印证儒家经典诠释,所谓“古人成说如琴谱,要和拍须自家弹”72,一旦功夫臻至纯熟,“宗旨”确立,则儒家的经典──四书与六经──都是 “慎独”的注脚。
见下篇
1 “工夫”“功夫”在儒、释、道的文本中,并没有特别的区分,甚至可以互换。有关这两个词汇的语意演变,详参林永胜:《功夫试探──以初期佛教译经为线索》,《台大佛学研究》第21期(2011),页1–34;《反工夫的工夫论──以禅宗与阳明学为中心》,《台大佛学研究》第24期(2012),页123–154。本文一概以“功夫”统一之,只在原典文本与二手资料著录为“工夫”时用之,不另注明。
2 陈荣捷将“体用一源”视为宋明理学的思维范例,参氏著:《朱学论集》(台北:台湾学生书局,1988),页78–86。
3 大陆学界如倪培民:《儒家功夫哲学论》(北京:商务印书馆,2022);彭国翔:《身心修炼:儒家传统的功夫论》(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22);陈立胜:《从“修身”到“工夫”──儒家“内圣学”的开显与转折》(台北:台湾大学人文社会高等研究院东亚儒学研究中心,2021)等,都是儒家功夫论的专著。香港学界如郑宗义、邓康宏,台湾学界如杨儒宾、李瑞全等,皆有相关论著。
4 此乃法国哲学家Pierre Hadot(1922–2010)的洞见。
5 唐君毅:《中华人文与当今世界》(台北:台湾学生书局,1988),页884、889。
6 牟宗三:《中国哲学十九讲》(台北:台湾学生书局,1983),页20、28。牟宗三将真理区分为“外延真理”与“内容真理”,前者大体指科学的真理,后者则系属于主体,却有普遍性,道德、宗教所指的真理,都是“内容真理”。儒家就功夫实践所追求的本体论,也属于“内容真理”。
7 劳思光:《中国哲学研究之检讨及建议》,收入刘国英编:《虚境与希望──论当代哲学与文化》(香港: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2003),页21–24。
8 牟宗三:《心体与性体》第1册(台北:正中书局,1987),页8。
9 倪培民的新著《儒家功夫哲学论》即试图以“功夫论”的视域建构一套儒家功夫哲学理论。
10 匿名审查者认为理学家的功夫论(第一序功夫论)难以“清晰的学术语言”来表达,当代中国哲学所欲建构的功夫论(第二序功夫论)也难以被“客观论证”,遂质疑本文对此二者并未提供充分的、有效的论证。笔者认为审查人之质疑不仅割裂自我“体悟体证”的实践层次(功夫)与“客观讲明”的论述(功夫论、本体论)层次,且混淆二者之层次,并在论证上视二者有因果关连。亦即,既然功夫论属于每个人自我的体悟,就难以客观被言说,也无法被客观论证,本体论亦然。这样的观点,悖于中国传统儒家哲学功夫论与本体论的相互建构、不可断裂的共识,恐陷于西方哲学中实践哲学与理论哲学之截然二分。本文正是基于功夫与本体互相蕴涵,以及实践与理论讲明的双彰,试图说明无论理学家或当代中国哲学的功夫论是可以被言说与客观论述(客观论证)。且笔者已经指出当代中国哲学的功夫论之建构,是一正在进行而尚未完成的功夫理论。笔者碍于学力,无法充分建构一套当代中国哲学的功夫理论,本文之要旨在于从黄梨洲“宗旨”的两重启发(本体论与功夫论的相互建构、宗旨与经典诠释的相互建构)中,指出以本体论、功夫论、经典诠释三合一作为理论判准,正是功夫论可以被“客观论述”(评价)的理据所在。藉此论点为当代中国哲学功夫论之建构,提供理论资源。
11 王畿撰,吴震编校整理:《冲元会纪》,《王畿集》(南京:凤凰出版社,2007),卷1,页3。
12 “体知”一概念由杜维明所揭示,并译为:knowing as a transformative act。见氏著:《儒家“体知”传统的现代诠释》,郭齐勇编:《杜维明文集》(武汉:武汉出版社,2002年),第5卷,页371。
13 参王汎森:《明末清初思想中之“宗旨”》,《晚明清初思想十论》(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页108。
14 本文凡引阳明《传习录》,皆以陈荣捷《王阳明传习录详注集评》(台北:台湾学生书局,1983)为据,编号亦从该书。如《传习录》上:5,即指《传习录》上卷,第5条,不另注明页数。阳明论及“立言宗旨”处,见《传习录》上:5;《传习录》下:321。
15 如王龙溪主“四无”、黄久庵立“艮止”、聂双江主“归寂”、罗念庵主“收摄保聚”等。
16 黄宗羲:《浙中王门学案》五,《明儒学案》(台北:华世出版社,1987),卷15,页330。
17 王汎森指出,明末清初思想家对“宗旨”的态度,由多元争鸣转向一元正统。王门后学立宗旨的风气,显示学问的多元并列,鼓励辩论,对宗旨给予正面评价;但朱子学者则倾向一元正统,反对立宗旨。参氏著:《明末清初思想中之“宗旨”》,《晚明清初思想十论》,页107–116。又刘勇也观察到中晚明士人的讲学活动中,理学学说的建构与宗旨有密切的关连,并指出《明儒学案》的新启示在于:“讲学须有宗旨”,且有精彩的分析,见氏著:《中晚明士人的讲学活动与学派建构──以李材(1529–1607)为中心的研究》(北京:商务印书馆,2015),第2章,页27–39。
18 钱穆:《中国学术通义》(台北:台湾学生书局,1976),页88。
19 黄宗羲:《明儒学案发凡》,《明儒学案》,页17。
20 黄宗羲:《黄梨洲先生原序》,《明儒学案》,页10。
21 同前注,页9。
22 黄宗羲:《明儒学案发凡》,《明儒学案》,页18。
23 同前注。
24 笔者认为王汎森将“宗旨”视为型式(form),乃着重学术思想的现象观察,未能意识到“宗旨”的理论意义。参氏著:《明末清初思想中之“宗旨”》,《晚明清初思想十论》,页111。
25 黄宗羲:《明儒学案序》,《明儒学案》,页7。
26 刘汋:《刘宗周年谱》,收入戴琏璋、吴光主编:《刘宗周全集》第5册(台北:中央研究院中国文哲研究所筹备处,1997),页528。
27 如阳明学术思想之前三变是异质的发展,后三变则是同质的发展。刘蕺山之“始致力于主敬,中操功于慎独,而晚归本于诚意”,也是同质的发展,而非思想的异质裂变。
28 黄宗羲:《明儒学案发凡》,《明儒学案》,页17。
29 同前注。
30 黄宗羲:《蕺山学案》,《明儒学案》,卷62,页1512。
31 程明道云:“纯亦不已,此乃天德也。有天德便可语王道,其要旨在慎独。”见程颢、程颐撰:《河南程氏遗书》,卷14,《二程集》(北京:中华书局,1981),页141。又云:“洒扫应对便是形而上者,理无大小之故也。故君子只在慎独。”同前书,卷6,页81。
32 朱熹以“人所不知而己所独知之地”诠释《中庸》《大学》之“慎独”。
33 阳明借用朱子“独知”一词,直指“良知”,“所谓‘人虽不知而己所独知’者,此正是吾心良知处。”(《传习录》下:317)
34 王龙溪承阳明之意云:“知便是本体,慎独便是工夫,只此便是未发先天之学。”(《浙中王门学案》二,《明儒学案》,卷12,页260)
35 季彭山云:“圣人之道,不于用上求自然,而于体上做工夫。〔……〕舍慎独而言自然,则自然者气化也,必有忽于细微而愆于理义之正者,其入于佛老无疑矣。”(《浙中王门学案》三,《明儒学案》,卷13,页277)
36 聂双江云:“不睹不闻,便是未发之中。常存此体,便是戒惧。去耳目支离之用,全虚圆不测之神,睹闻何有哉?不闻曰隐,不睹曰微。微隐曰独。莫见莫显,诚之不可掩也。慎独云者,言戒谨恐惧,非他人所能与。退藏于密,鬼神莫窥其际。”《困辩录‧辩中》,收入聂豹撰,吴可为编校整理:《聂豹集》(南京:凤凰出版社,2007),卷14,页545。
37 王塘南云:“意非念虑起灭之谓也,是生几之动而未形,有无之间也。独即意之入微,非有二也。意本生生,惟造化之机不充则不能生。故学贵从收敛入,收敛即为慎独,此凝道之枢要也。”(《江右王门学案》五,《明儒学案》,卷20,页473)
38 王一庵“不以意为心之所发”,从而以“诚意”诠释“慎独”,故云:“诚意工夫在慎独,
独即意之别名,慎即诚之用力者耳。”(《泰州学案》一,《明儒学案》,卷32,页734)
39 孙淇澳云:“所不睹所不闻者,终日睹闻,未尝睹闻;终身睹闻,无可睹闻。此是心体,未是独也。惟君子戒慎恐惧,一乎是所,绝无他驰;一敬为主,百邪不生;一念常操,万用毕集。真觉有隐有微,时时保聚,有莫见有莫显,种种包涵,继善成性之所,正富有日新之所,乃名为君子慎独。”(《东林学案》二,《明儒学案》,卷59,页1460)
40 朱子云:“人虽本有是心,而功夫不到,无以见本体之妙。”见《答何叔京》二十九,朱熹撰,陈俊民校订:《朱子文集》(台北:德富文教基金会,2000),卷40,页1741。又于评论《大颠问答》时提及韩愈与大颠禅师之交游云:“然亦只此,便见得韩公〔韩愈〕本体、功夫有欠阙处。”(《答廖子晦》十八,《朱子文集》,卷45,页2056)。陈立胜引用朱子此二书,指出朱子有“本体功夫”的用法。然而,朱子固然将“本体”与“功夫”对举,但他还没有将“本体功夫”视为独立的“功夫”概念,也还没有阳明“本体功夫”作为“功夫”的独特含义:“合于本体的功夫”。陈立胜所援引朱熹前述《答廖子晦》十八,恐有断句之误。参氏著:《从“修身”到“工夫”──儒家“内圣学”的开显与转折》,页28。值得注意的是,笔者认为阳明所谓“本体功夫”虽在《传习录》仅一处提及(《传习录》下:204),但此概念有独特的含义:合于本体的功夫,也有独立的地位:属于功夫论。另《稽山承语》“合着本体是功夫,做得功夫的方是本体”亦含“本体功夫”之概念。又王龙溪、欧阳南野也提及“本体功夫”之概念。如《水西精舍会语》载:“有问:‘惩忿窒欲是本体功夫否?’曰‘〔……〕惩忿窒欲,复其是非之本心,是合本体的工夫。’”(《王畿集》,页59);《答南明汪子问》:“乐是心之本体〔……〕戒慎恐惧乎其所不睹不闻,是合本体功夫,有所恐惧则便不得其正。”(《王畿集》,页67)欧阳南野《答陈明水》云:“好善恶恶亦是彻上彻下语。〔……〕故好善恶恶亦只是本体功夫,本体流行亦祇是好善恶恶耳。”(欧阳德撰,陈永革编校整理:《欧阳德集》〔南京:凤凰出版社,2007〕,页42)。
41 牟宗三论及宋明理学的功夫论,有“逆觉体证”(内在的逆觉体证、超越的逆觉体证)、“顺取之路”两大类型。只有“逆觉体证”才是“本质的工夫”,其他皆是助缘,如朱子采顺取之路的格物穷理工夫,即是“助缘的工夫”。参牟宗三:《从陆象山到刘蕺山》(台北:台湾学生书局,1984),页33。实则,笔者认为,牟宗三所谓“本质的工夫”即是王阳明所谓“本体功夫”。
42 牟宗三指出:“故就内圣之学之道德实践说,必从先天开工夫,而言逆觉体证。”见氏著:《从陆象山到刘蕺山》,页231。
43 本体与功夫之辩证,乃是就“精神表现底发展过程”以言辩证,就“形而上的绝对真实”以言辩证。见牟宗三:《理则学》(台北:正中书局,1982),页273–279。
44 朱得之:《稽山承语》(傅斯年图书馆藏明嘉靖间刊本),第20条。陈荣捷《王阳明传习录集注集评》收入《传习录拾遗》15条,阳明亦云:“合着本体的,是工夫。做得功夫的,方识本体。”(《传习录拾遗》:3)又唐一庵语录亦记载此言:“问:‘合着本体,方是工夫;做得工夫,方识本体。’如何?”见《甘泉学案》四,《明儒学案》,卷40,页966。
45 参拙文:《唐君毅、牟宗三的阳明后学研究》,《诠释与工夫:宋明理学的超越蕲向与内在辩证》(台北:中央研究院中国文哲研究所,2012),页417–425。
46 王畿撰,吴震编校整理:《悟说》,《王畿集》,卷17,页494。
47 阳明三易其稿写于1524年的《大学古本序》末句:“乃若致知,则存乎心悟,致知焉,尽矣。”见王守仁撰,吴光、钱明、董平、姚延福编校:《王阳明全集》上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页243。该书此句标点作:“乃若致知,则存乎心,悟致知焉,尽矣。”明显有误。
48 阳明后学都肯定“致知存乎心悟”为阳明之言,亦在致良知功夫的讨论中,常举此阳明之言,王龙溪、钱绪山、欧阳南野、魏良弼都有记载与讨论,有其关键性的影响。参拙文:《耿宁对阳明后学的诠释与评价》,收入倪梁康、张任之编:《耿宁心性现象学研究文集》(北京:商务印书馆,2020),页296–304。
49 王畿撰,吴震编校整理:《渐庵说》,《王畿集》,卷17,页500。
50 欧阳德撰,陈永革编校整理:《答聂双江》二,《欧阳德集》,卷5,页186。
51 陈立胜对良知“戒惧之念”的诠释,极为精准,参氏著:《从“修身”到“工夫”──儒家“内圣学”的开显与转折》,页345。
52 程明道《识仁篇》云:“‘必有事焉而勿正,心勿忘,勿助长’,未尝致纤毫之力,此其存之之道。”见《河南程氏遗书》,卷2上,《二程集》(北京:中华书局,1981),页17。
53 陈立胜:《从“修身”到“工夫”──儒家“内圣学”的开显与转折》,页347。
54 《答舒国用》,《王阳明全集》上册,卷5,页190。
55 类似的说法,也见于王龙溪的阐释。龙溪云:“乐是心之本体,本是活泼,本是脱洒,本无挂碍系缚。〔……〕戒慎恐惧乎所不睹不闻,是合本体功夫,有所恐惧则便不得其正。惧与乐,非二也。活泼脱洒由于本体之常存,本体常存由于戒慎恐惧之无间。”(《答南明汪子问》,《王畿集》,卷3,页67)王龙溪指出“活泼洒脱”(乐)与“戒慎恐惧”(惧)不二,俱是超越层的“本体功夫”,二者异名同实,均是致良知功夫,这也是本于阳明“敬畏”(戒慎恐惧)与“洒脱”(不睹不闻)不二之义而来。
56 陆象山提及:“《论语》中多有无头柄的说话,如‘知及之,仁不能守之’之类,不知所及所守者何事?〔……〕非学有本领,未易读也。茍学有本领,则知之所及者,及此也;仁之所守者,守此也。〔……〕学茍知本,六经皆我注脚。”见陆九渊著:《语录》上,《陆九渊集》(北京:中华书局,2010年重印),卷34,页395。《语录》上又载:“或问:先生何不著书?对曰:‘六经注我,我注六经’。韩退之是倒做,盖欲因学文而学道。”(同前书,页399)由此可见,对陆象山而言,“六经注我”有其优先性(学道),且与“我注六经”并非对立,两者双彰才是完整的经典诠释。类比地说,这正是陆象山进行经典诠释的“诠释学循环”(hermeneutic circle)。本文所举的王阳明与刘蕺山的经典诠释亦然。
57 朱熹撰,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北京:中华书局,1986),卷11,页193。
58 刘宗周:《证人社语录》,戴琏璋、吴光主编:《刘宗周全集》第2册(台北:中央研究院中国文哲研究所筹备处,1996),页675。
59 《朱子语类》,卷19,页440。
60 同前注,页435。
61 钱绪山:“师居龙场,学得所悟,证诸五经,觉先儒训释未尽,随所记忆,为之疏解。阅十有九月,五经略变,命曰《臆说》〔按:《五经臆说》〕。”见《年谱》一,《王阳明全集》下册,卷33,页1228。
62 参戴琏璋:《王阳明与周易》,《中国文哲研究集刊》第17期(2000年9月),页6–9。
63 《五经臆说十三条》中钱绪山引阳明之言,见《王阳明全集》下册,页976。又钱绪山于《答陆原静》书后亦引阳明之言云:“若信得良知,只在良知上用功,虽千经万典,无不吻合。异端曲学,一勘尽破矣。”见《王阳明传习录详注集评》,页238。
64 王守仁:《稽山书院尊经阁记》,《王阳明全集》上册,页254–255。
65 同前注,页255。
66 王守仁:《五经臆说序》,《王阳明全集》上册,页876。
67 黄宗羲编著:《孟子师说》,收入《刘宗周全集》第4册(台北:中央研究院中国文哲研究所筹备处,1996),页627。
68 《刘宗周年谱》,《刘宗周全集》第5册,页354。
69 《答韩参夫》,《刘宗周全集》第3册上,页422。
70 蕺山多处论及“《中庸》原是《大学》注疏”:见《大学古记约义》,《刘宗周全集》第1册,页754;《学言》下,《刘宗周全集》第2册,页536;《大学杂言》,《刘宗周全集》第1册,页775。实则“《中庸》原是《大学》注疏”乃丰坊伪《石经大学》引汉儒贾逵“《大学》以经之,《中庸》以纬之”的说法。蕺山接受丰坊伪《石经大学》,与其来自考证,不如说是来自其义理的建构所致。
71《读大学》,《刘宗周全集》第3册下,页1183。
72 《会录》,《刘宗周全集》第2册,页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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