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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人文主义·云讲堂】第十七讲:方旭东:后果主义儒家伦理学
发布日期:2021-07-06

      2021年6月27日晚,北京大学高等人文研究院“精神人文主义·云讲堂”第十七讲在ZOOM会议平台举行,主题为“后果主义儒家伦理学”。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方旭东教授主讲,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龚群教授主持。香港城市大学公共政策系范瑞平教授、武汉大学哲学学院李勇教授作为评议人在线参加。

      讲座开始前,本院副研究员王建宝博士代表院长杜维明先生和高研院师生对主持人、主讲人和评议人嘉宾表示欢迎和感谢,并扼要地介绍了“精神人文主义”的框架和主要内容。

左上:方旭东;右上:龚群;左下:李勇;右下:范瑞平

      方旭东教授首先对“后果主义”做了说明,表示他对“后果” 、“后果主义”取得都是一种宽泛用法,他所理解的后果主义伦理学是这样一种主张:一个行为(act)正确与否,取决于其后果(consequence)的价值。

      方教授对“后果主义儒家伦理学”也做了说明,表示其重点是要指出:儒家对后果主义伦理学所受到的那些常见指控可以提供有效的辩护。

      随后,方教授从后果主义的古典形式——效用主义(utilitarianism)所受到的一个常见批评展开自己的论证。这个批评称,效用最大化的要求对人构成一种道德强制。

      方教授详细介绍了儒家对人负有谋求整体效用义务的证明,认为从孔子到程颢,然后到王阳明,儒家建立起一种理论,这种理论从人性论、本体论出发,论证人天生有一种“仁”的义务,而这种“仁”行,其具体内容是关爱他者,为自己同类的总体幸福效力。对于效用主义受到的“道德强制”指控,儒家的这种理论(万物一体之仁说),无异有别于当代西方的后果主义者提供的辩护,其基本策略是激发人的主体性,而减弱了外在强制意味,不失为一种替代方案。

      报告后,两位评议人先后做了评论。香港城市大学范瑞平教授既肯定方教授有三个优点,又提出一些商榷意见,他认为方教授似乎未能就后果主义受到的其他严重挑战做出解释,诸如器官移植难题。范教授还对“仁义未尝不利”的命题提出了质疑。

      武汉大学李勇教授则提出,后果主义作为规范伦理学,不值得意欲;后果主义儒家伦理学面临很多挑战,诸如道德圣徒问题、器官移植难题。李勇教授还认为,按照方教授的解释,如何区分慈善与义务,如何体现儒家道德要求的渐进性,如何与墨家立场相区别,都不无疑问。

      方教授对两位评议人的评论做了简要的回应,他表示,与西方后果主义理论相比,儒家后果主义伦理学似乎更强调个体的主动性,从而可以避开很多后果主义伦理学遇到的难题,包括器官移植。

      最后,中国人民大学龚群教授作为主持人,做了总结。他称赞报告人及评议人都做了精彩发言,并对后果主义伦理学的研究现状做了补充介绍。


编辑丨王建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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