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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精神人文主义”工作坊
发布日期:2018-05-25

会议合影会议现场

由北京大学高等人文研究院主办的首届“精神人文主义”工作坊于5月19日在北京召开。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香港中文大学等高校的学者齐聚一堂,对“精神人文主义”论域的定位与解读、“精神”的深层意涵与开展等论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一、何为“精神人文主义”

北京大学高等人文研究院院长杜维明教授在2014年5月19日庆祝基辛格博士九十寿辰的演讲中正式提出“精神人文主义”论域。治学50余年来,杜维明先生始终关注儒家传统的现代转化。在开展“文明对话”、与各民族的宗教和文化传统对话的过程中,印度学者巴拉苏布若门尼(R.Balasubramanian)向杜先生建议应该把儒学当作一种具有精神性的人文主义,以区别于世俗的人文主义。受此启发,杜先生以儒家仁学、尤其是思孟心学的精神价值为核心,提出了“精神人文主义”。“精神人文主义”以“仁”为枢纽、“自我”为核心,将“人”展现为四个维度:自我(己)、社群(群)、自然(地)、天道(天)。自我绝不是封闭的,人作为世界的参与者、欣赏者与共同创造者,通过对社群、自然、天道的“体知”,塑造整全人性。“精神人文主义”旨在以具体的、独一无二的个人为基础,发展具有普世意义的人文价值。

武汉大学郭齐勇教授认为,“精神人文主义”是杜维明新仁学、新心学思想的总结。论域充分肯定了启蒙运动的正向价值,同时对现代性的问题作出反思与批判。北京大学张学智教授指出,第一次人文主义以反对宗教压制为核心,发展至今,流弊为工具理性对人的宰治。“精神人文主义”重新理解“人”,能够纠正工具理性的弊端。浙江大学董平教授也提出,通过全面理解“人”来理解世界文明与文化,可以看到“精神人文主义”对人类面临的危机有着深切关怀。

“精神人文主义”对多元文化具有包容性,对未来具有开放性,同时也是对儒家传统的创造性转化。香港中文大学郑宗义教授考察了从唐君毅到杜维明对人文主义的发展、创新、继承的历程。唐君毅的“心灵九境”说注重推扩心灵向上与向下两个维度,对道德、宗教、哲学都提出重建的思路。“精神人文主义”对此有所继承,并致力于重建当代的人文精神。中山大学陈立胜教授指出,唐君毅、牟宗三等学者对宗教性的理解基本上参照西方基督教,“精神人文主义”则设想了一种非宗教的精神性,扎根于存有的连续性之中,以“体知”、“亲证”的方式开显主体性。

二、自我、人伦与天道

在“精神人文主义”开展的己、群、地、天四个维度中,自我与人伦、天道的关系是学者讨论的焦点。清华大学唐文明教授指出,“精神人文主义”强调人的具体性,这是一条从自我到人伦的建构进路。然而在儒教传统中,自我是在人伦中呈现的,应如何看待自我与人伦的关系?陈立胜认为自我和人伦共生共存。从工夫论层面来看,有了自我的觉醒,才可能形成人伦;就存在论层面而言,则自我是在人伦之中觉醒的。中国人民大学梁涛教授以儒家“慎独”概念为出发点,“独体”呈现出从关系中摆脱出来的自我意识,此意识塑造了对外在的批判精神。同时,孝亲之情是以自我不容已的内在意识为基础,因此应当由“己”出发理解人伦。山东大学颜炳罡教授则认为,自我在面对不同对象时有不同的意义,必须在关系网络之中才能凸显“己”的不同向度和价值。郑宗义从比较哲学的角度指出,康德在有限性中思考自我,在对人的超越性、理想性和无限性进行肯定的同时,也对人的有限性有着深邃洞察。这种思想集中呈现在中国传统的“敬畏”观念中。人的有限与无限两面,对于构建“精神人文主义”都十分重要。

人伦之维塑造了社会性的人,也限制了自我的呈现方式,人的天道维度则彰显了自我的超越本性。如何理解自我与天道的关系?中山大学张卫红教授将王阳明对心物关系的讨论作为思想资源,指出“己”与“天”作为人的根本性维度是一体的,“己”展现心体的内核,“天”展现心体的高度,因此“精神人文主义”是即内在而超越的人文精神。郭齐勇教授也指出,儒家的终极性和宗教性在现代被消解,“精神人文主义”重新建立天人的相关性,使传统的灵性与神性得以继续发展。杜维明教授总结道,天与人是共生、互补的关系,“天”无所不在、无所不知,但并非无所不能。“人能弘道,非道弘人”并非人的自傲,而是具有强烈宗教意味的责任感之体现。

三、建构有“精神”的人文主义

如何理解“精神”的内涵、在学术研究和现实语境下落实“精神人文主义”,是学者共同的关切。武汉大学吴根友教授考察了现代汉语中的“精神”,认为“精神”指与物质相对的、由人建立的抽象价值符号。“精神”牵涉的空间非常广阔,“精神人文主义”追求的是更具有包容性的价值观念体系。中山大学陈少明教授从意识与经验的角度,指出“精神”涵摄空间和时间,必须由人的意识体现。人可以通过记忆与想象突破当前的限制,从而使“精神”超越具体时空。在超越经验的限制、可以界定为“精神”层面的意识与想象方面,人们的个体意识差异非常大。因此,“精神人文主义”需要关注人的精神境界如何通过教化与修养来提升。中国人民大学姚新中教授指出,在基督教传统中,精神与物质相对立。“精神人文主义”是人本主义而非神本主义,重视心灵培养,不仅关注人与外界的关系,也关注人与自身的深层关系。

“精神人文主义”论域的提出得益于印度学者的启发,“精神”或“灵性”正是印度哲学的核心思想。北京大学郑开教授通过阐论全秉薰和徐梵澄对“精神”的探讨,挖掘“精神”的深层意涵。全秉薰从内丹学出发,讨论心与身的复杂互动所展现的精神性。徐梵澄认为“精神”就是彻上彻下的知觉性,他融合中国哲学的思想推进对精神哲学的理解,开显了“精神”的广度。天津社科院李卓副研究员指出,徐梵澄主要由阿罗宾多的哲学阐发“精神”。就个人而言,“精神”主要指心灵、性灵,就宇宙而言主要指超越性。

“精神”不仅存在于印度哲学中,唐文明指出,“精神性”就是“灵性”,中国古代有很强的灵性传统。中国社科院陈霞教授以道家信仰的精神性为切入点,认为道家对“道”的信仰基于人心对世界的感悟,削弱了信仰对象的人格性。“道”把过程和变化接纳在“无”之中,从而使人的个体性与自我精神得到成全。中国社科院王正副编审提出,中国传统的工夫论是对“精神人文主义”的开显与落实。先秦没有明确的“本体”概念,但“天道”论说蕴含了“本体”义,修身既是“天道”的下贯,也是“学以成人”的无限过程。中山大学李兰芬教授从汤用彤对儒家精神的理解出发,探讨“学”何以“成人”。中山大学赖区平副研究员以经学与子学的心灵观念为关注点,考察了从封建到郡县的制度变革对不同知识范式中“心灵”理论的影响。北京大学白宗让博士从“体知”的角度探讨了修身、情感与艺术共同具有的“身体感”。

“精神人文主义”有很强的现实关怀。随着技术主义与世俗主义的深化,传统的天人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都受到技术主义的重塑。吴根友教授指出,“精神人文主义”不仅要思考后工业社会的新技术浪潮,在未来还要思考“学以成神”的问题。厦门大学谢晓东教授从现代性与自由主义的视角,认为社会儒学能够进一步发展“精神人文主义”。

杜维明教授在总结中说道,身心灵神是一个整体,这种整体性能够形成既有群体性、又有自主性的共同意识。最内在的核心价值绝不仅仅是中华民族的价值,而是掘井及泉的普世价值。“精神人文主义”走的是一条通向普遍的人、通向普世价值的道路。

撰稿:邱楚媛(北京大学高等人文研究院 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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