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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专家

 

复旦大学哲学系教授;主要研究领域:先秦两汉哲学、历史、文献, 语言;著有《思想与文献》(2010)、《语言文献论衡》(2005)等。

演讲摘要

中华政制作为中国自生政治制度,传承数千年,对东亚地区有着深远影响。辛亥革命之后,中华政制虽然已非现实存在,但在今日仍有文化影响与借鉴意义。

中华政制的核心具于《尚书·尧典》舜命契为司徒的命辞:“敬敷五教”。这虽非史实,但作为经典,仍然表述了中华政制的理想。司徒相当于后世的宰相,舜命司徒的职守却并非政治,而是伦理。这就规定了中华政制之理想为国家的手段和目的都是伦理。“五教”的内涵,太史克说为“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父母的关系为夫妻,加上兄弟与父子,实为家内三伦。太史克并认为由此就可达致“内平外成”,即只要家内人伦和谐,就可化成天下。这就意味着以家为国,国家不是基于暴力而是基于伦理。虽然暴力手段被允许,但是如君主当真运用暴力将被视为君主自身的“德衰”。孔子就曾隐晦地表示,舜以禅让得天下是尽善,武王以征伐得天下则未尽善。但在周礼的政治实践中,诸侯只知有国不知有天下,卿大夫只知有家不知有国,贼父弑君,问鼎窃国,亲情不但未能维系国家,甚至难以维系宗族。

孟子用父子、君臣、夫妇、长幼、朋友五伦解释“五教”。实以太史克家内三伦为根基,由父子无血缘亲情而得君臣一伦以建构国家,于是君臣有等级尊卑;由兄弟无血缘亲情而得朋友一伦以建构社会,于是朋友为平等与责善。

如何将五伦整合为一,有两条进路。儒家国家以家为本位,以亲情为核心,以兄弟比拟朋友,以父子比拟君臣。以朋友节制君臣关系,君臣以义合,“从道不从君”,使君臣等级必须基于伦理,于是伦理成为国家的结构与目的。法家国家以国为本位,以等级为核心,以君臣比拟父子,夫妇、兄弟都是父子的附属产物。由此形成以君臣、父子、夫妇为核心的家国一元化的严格等级结构。朋友无法见容于这一结构,遂被去除。《淮南子》、《说苑》在叙述契敷五教时,都仅仅提及四伦。但朋友实际上无法真正去除,于是民间的会党和朝堂的朋党便成为君主挥之不去的梦魇。在法家国家内,不顾及亲情的等级必须以暴力维持,但暴力不可能公然作为国家的目的。国家结构之外的国家目的由主宰国家的君主给予。当构造国家的暴力超出了国家结构,形成所在国的扩张,即以国家强盛为目的,便是秦制。如缘饰以儒术,即以伦理为国家目的,从而对国家暴力进行某种程度的限制,便是汉制。百代所行实为汉制而非秦制。

汉制的真实内核,即暴力与伦理相抗衡的结果,不是暴力的伦理化,而是伦理的暴力化。汉以后的儒学不同于先秦儒学追求平等与责善,而是将等级内化于伦理之中:不再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而是“天王圣明,臣罪当诛”,“天下无不是的父母”。暴力与伦理的最终一致,是北魏孝文帝将游牧部落的绝对奴仆制规定于华夏,并在唐律中得到定型与确认。

另一方面,儒学的天下为公也深入人心。体现天下为公的政治制度便是宰相制,尤其是唐宋中书政事堂制。李华《中书政事堂记》,政事堂者,君不可以枉道于天,反道于地,覆道于社稷,无道于黎元,此堂得以议之。”南宋宁宗绕开中书,以内批将朱熹逐出临安,监察御史吴猎上奏,痛陈“事不出于中书,是谓乱政。陛下毋谓天下为一人私有,而用舍之间,为是轻易快意之举!”天下为公的伦理承载,则是同居共爨的平民家族,正是这国家机器之下的民间自治,使普通民众得以养成道德承担,憧憬“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君子修养,在科举制下培育出“以天下为己任”的士大夫阶层。

由于汉代形成了稳定的政教体系,因此在六朝佛教冲击之下,中华文化不但吸收了佛教精华,还在“沙门不敬王者”与“父母恩重”方面迫使佛教让步,退出世俗层面。此后,世界各宗教出入中华大地,只要不碰触制度与伦理的底线,都得到宽容对待。中华文化也得以遍采其长,熔铸伟辞。这也正是中华政制的当代价值所在:以制度与伦理的一致性为框架,融摄外来思想;以分权制保障天下为公,以民间自治培养道德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