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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专家


以色列特拉维夫大学中文与比较哲学教授、东亚研究系主任;主要研究领域:比较哲学;著有《发扬光大:儒家与犹太对话》(2006)。

演讲摘要

无论是儒家的道或是犹太教的哈拉卡,都是从自己的住处开始将自我定义为“道”上的行者。在儒家和犹太教两种方式中,就人际关系方面,旅行者的行为方式是基于家庭伦理。在对每个传统的独特性和家庭的理解的差异上,有助于提出一个基于将他者看作亲人的,新的包容的角度去解决冲突。

儒家思想中家庭中的孝和犹太教中认为的天生的kibbud horim  כיבוד הוריםin 以解决一个人生物学家族内和外的冲突。我将在对儒家和犹太教基本倾向的了解的基础上去了解其他,以及他们主要依靠家庭的基于自身的行为准则。虽然对上帝的完善的定义必须是超越的,而且它要求一个自己和“绝对他者之间”(列维纳斯提出)的我-你的关联性(布伯),但道的完善提出了“内在超越”(如由牟宗三)并以此通过人类的关系在“信用社会”(如由杜维明)中有所建树。

我将讨论儒家的自然情感中的孝,它是以生活为导向的所有其他美德精益的“超级美德”,并且是一个政治模型。然而,犹太kibbud horim 是命令而不是一种情感;是永恒化而不是生活化;基于其他美德的“让德”不是一个“超级美德”,而是一个经济模式,并非为政治模式。

最后,我将会以家庭尊重作为出发点在理解他者的独特性上调研一些对于解决对话和冲突的指导原则。通过将家庭视为社会的模型来实现文化的差距的跨越,所以我建议,只有在承认差异存在的基础上(类似于家庭成员之间的差异),一个对话才有可能被创建起来,尽管重大冲突仍然存在着。